2009年辽宁省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摘要)
发布日期: 2009-4-27 访问次数: 562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辽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立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产业地位,优化城乡发展格局,改善城乡环境,搞好民生保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全省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400亿元,房地产销售额增长15%,建设20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1000亿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8%,污水处理率达到54%;廉租住房保障户数达到20万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户数达到6万户;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700亿元,实现增加值850亿元;村庄整治覆盖面达到20%;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率控制在4.5以内。在实际工作中,力争各项主要指标增幅不低于振兴以来的平均水平,力争走在全国的前列。
    主要抓好以下10项工作:
    1、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这是建设系统的首要任务,也是重中之重。要继续围绕刺激需求、促进发展、优化环境三个方面来做文章,努力推动住宅地产、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三箭齐发,推动市区、郊区、县城三个空间齐头并进,充分发挥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建设城市、改善民生的三大作用。一要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住房消费。继续实施政府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放宽购买二套房贷限制。加大住房补贴发放力度,对购房者优先发放住房补贴。鼓励以团购形式进行住房销售。二要办好房交会,搞活交易市场。沈阳经济区房交会要扩大参展范围、拓宽展会内容,围绕住宅、土地、工业地产、商业地产,打造成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项目招商引资平台。中小城市和县城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平台,结合节假日和当地特色活动办好房交会。积极开展房地产大篷车巡展等多种形式活动。三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开发经营策略,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多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满足市场需求。鼓励通过重组、合作等方式进行项目开发,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四要拓展开发空间。以改造城中村、危旧房和办快新城建设为切入点,全面启动城郊结合部和县城房地产市场,使之成为我省房地产业新的增长点。今年每个县城房地产施工面积要达到20万平方米。在发展住宅地产的同时,协调发展工业和商业地产,引导除重大项目外的一般项目进入工业园区,通过租赁或购买标准化厂房发展地产。鼓励工业园区组建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对中小城市商业地产开发项目,可采取降低房地产税、减免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措施,降低开发成本。五要为房地产开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银企对接会为平台,协调银行金融机构加大房地产信贷投放力度,解决开发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完善开发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水、电、暖等设施要建设到红线。改革行政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建立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金融机构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六要规范行业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认真排查化解拆迁安置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实施好《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代理等中介市场,完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七要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定期举行房地产形势发布会,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种数据,请专家对市场形势和群众关注的行业热点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客观解读,增强开发企业信心,引导居民理性购房。
    为推动各市工作落实,省政府将对各市房地产业发展情况逐月进行通报,请各市予以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
    2、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略)。
    3、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一要积极向国家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二要多渠道加大保障力度。通过旧城改造、棚改中解决的保障对象、租住公有住房中廉租住户的租金核减、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配建等多种渠道来加大保障力度。在摸清底数、将确实符合条件的家庭列为保障对象的基础上进行公示,通过网络动态管理,保证“阳光操作”,尽快实现困难家庭“住有所居”。三要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积极寻找政策覆盖空白点,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在全省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简化贷款手续,适当提高个贷额度,放宽个贷年龄限制,延长个贷年限,为职工提供更多便利。今年争取归集住房公积金260亿元,归集总额力争达到1300亿元。四要加强监管。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察,确保住房保障资金筹集和分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加快建设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网络和住房公积金监控网络,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管理。一要加快立法进度。尽早出台《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二要发挥好辽宁城乡规划论坛的作用。逐市研究并确定各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做好重点发展区域的规划建设指导等工作。三要抓好重点规划编制。做好修编《辽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准备工作,适时进行修编。组织编制《辽宁省重大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为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提供科学依据。加快各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进程,并在总体规划指导下,重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44个县(市)要全面完成或完善县城规划,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搞好县城规划任务,为促进县城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支撑。加快编制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并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优化工业用地布局,为推进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四要抓好规划实施管理。进一步发挥省城乡规划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重大规划问题的研究论证、区域规划的协调实施和指导监督等工作。继续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快城市规划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加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力度,强化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及违反规划擅自开发建设等行为。五要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开展省校合作,在同济大学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采取下派或上挂任职方式,加快人才培养,加强省市规划主管部门的交流联系。
    5、继续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略)。
    6、大力开展冬期施工(略)。
    7、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一要以《辽宁省县城居民点布局规划编制导则》为指导,开展县域居民点布局规划试点工作,与县城规划和镇乡村规划有机衔接,引导村镇建设走节约型发展道路,指导村镇建设和村庄整治。二要按照“六项整治、八项建设”的要求,扩大村庄整治试点范围,新增加1000个试点村。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72个村级生活垃圾处理和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要树立典型榜样。抓好100个典型示范村,总结表彰,推广经验。四要加大村镇适用技术推广力度。编制完成7个《辽宁省村庄环境整治技术指导手册》图集,免费发给农民,对农民进行培训,指导村庄各项整治。
    8、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一要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要保持100%,施工阶段保持在96%以上。把好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关,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二要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要按照改造计划,落实好具体改造项目,认真编制改造方案,今年要确保完成7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到2011年底前完成2400万平方米。要充分调动供热企业、产权单位、业主、能源公司积极性,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三要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抓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逐步建立用能管理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对重点建筑开展能耗监测。积极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四要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规模化应用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地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太阳能应用技术,并抓好示范项目建设。今年要完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太阳能技术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
    9、切实抓好冬季供暖保障。一要抓好储煤、收费和设备“三修。特别要及早抓储煤,供暖开栓前储煤率要达到40%,年底前要达到80%,春节前要达到90%。二要进一步抓好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供暖保障。继续通过建立城市供暖专项调节资金,解决全省城市贫困居民采暖费补贴问题,今年的补贴资金总额要进一步提高。三要推进集中供热。今年要拆除小锅炉300台。省辖市集中供热率要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86.7%;县级市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67.8%。
    10、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一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和实施建筑市场管理与施工现场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进一步治理质量通病。二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各级建设工程安全临管机构建设,特别是要强化县(区)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深入开展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事故和施工现场检查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暂扣证书。通过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在抓好上述重点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工作,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完善各类预案,加强督办督查,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层级监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执法监督水平。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层级监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执法监督水平。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抓好“民心网”举报投拆办理工作,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要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清正廉洁的形象取信于民。
   
rugled lightled灯siemens plc
 备案/许可证编号     辽ICP备08005039号
©版权所有     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
 技术支持     大连市地籍信息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