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住宅归一管理
发布日期: 2007-8-9 访问次数: 1241
    在《物权法》十月一日正式实施前夕,近日瓦房店市政府做出决定,将瓦房店市90万平方米的住宅统归瓦房店市房产管理处管理。其中有30多万平方米的“弃管房”与近60万平方米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自管房。瓦房店市政府授权该市房产管理处负责这些房屋的大、中、小修及权籍管理。该处委托2家物业公司对这些住宅实施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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